交费时间
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10日为采暖期热费收费期,热用户应在此收费期内***交清热费,交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供暖期。
持有交费卡的用户,请您尽早交纳热费,便于我们提前为您提供用热系统冲洗试压、开启入户阀门、清洗过滤器等服务,以**您冬季正常用热。
供热时间
《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由市人民**决定,并向社会公告。
供热价格及计费标准
1.供热价格
按照郑州市***郑价工[2008]24号,郑价商函[2012]9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按面积计费:
居民用热0.19元/m2·日;其它用热0.28元/m2·日。
按计量表计费:
居民用热130元/蒸吨;其它用热190元/蒸吨。
按两部制计量计费:
居民用热 基本热价:6.84元/m2·采暖季,按居民套内建筑面积计收;计量热价:0.217元/kWh,按用户用热量计收。
公共建筑用热 基本热价:10.08元/m2·采暖季,按建筑面积计收;计量热价:0.320元/kWh,按用热量计收。
2.计费标准
按面积计费的: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(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,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,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%计费),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。
两部制计量计费:
热费=基本热价×计费面积+计量热价×用热量
缴费方式:网点现场缴纳、银行代收、**公众号和支付宝四种方式,任选其一即可